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
一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,实施党内监督,维护党规党法,执行党的纪律。
二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。建立“党委统一领导,党政齐抓共管,纪委组织协调,部门各负其责,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”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。
三、深入调查研究,分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,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措施的贯彻落实。
四、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方针,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。协助党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、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遵守纪律的教育,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,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、组织纪律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。
五、加强党内监督。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纪守法;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,对所管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六、领导案件的立案、检查和审理。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、党员和校管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检查和处理,决定或取消涉案党组织或党员的纪律处分。
七、受理党的组织、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、控告和申诉;保护党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;支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与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。
八、做好纪检信访工作。及时受理党的组织、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、来访,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查结率。重要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向党委报告。
九、协助学校党委检查各党总支(党支部)民主生活会情况,以及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情况,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。
十、根据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要求,制定年度纪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加强检查、督促和落实,及时进行年终工作总结。
十一、做好行政监察工作,保证政令畅通,维护行政纪律,促进廉政建设,提高行政效能。
十二、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。组织安排纪检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,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和水平。
十三、承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